鋒裕匯理基金策略收益債券
(原名稱:鋒裕匯理基金 (II) 策略收益)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五大優勢 全方位策略收益

無懼市場波動 基金表現堅挺

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台北101大樓32樓之一 總機:+886 2 8101 0696

本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 www.fundclear.com.tw ) 中查詢。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基準日為每月最後一個營業日,除息日為每月第一個營業日;只要在基準日當天或之前買入並於基準日仍持有,即可領取當月配息;基金配息之年化配息率計算公式為:每單位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之淨值*12*100%=年化配息率;每單位配息金額÷除息日前一日淨值*100%=當月配息率;年化配息率為估算值;當月含息報酬率係以Lipper系統計算之含息累積報酬率(假設配息滾入再投資)。所稱營業日係指盧森堡當地之營業日。以上配息基準日和除息日為預定規則,惟實際之基準日與除息日仍以盧森堡實際公告日為準。配息率並非等於基金報酬率,於獲得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行政管理相關費用。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最近12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向總代理人查詢;或參考本公司網站( https://www.amundi.com.tw )。

基金投資涉及投資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金管會規定, 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且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 20%,故本基金非完全投資在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 惟 新興市場與高收益債市仍會因市場干擾而波動,投資人須依個人風險承受度衡量相關商品比重。 可轉換公司債具有股債雙重特性,因此,投資人需同時考量股債雙重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股價波動風險、匯率風險、信用或違約風險等。

B、 U 、 T 級別受益權單位銷售時不須銷售費用 手續費 )),然受益人依其持有期間內買回受益權單位有遞延銷售費且係自買回款項中扣除。遞延銷售費用係依擬買回單位之現行市值及申購價格,兩者較低者計算。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 1 %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依公開說明書規定,分銷費係按月累計,以相關子基金之相關級別日平均淨資產價值為計算基準,每年最高 1%。

過去績效並不保證未來表現。除非另行指明,則本文件所含資訊均得自 Amundi Asset Management,或本文件內所有評論純為 Amundi Asset Management 之意見。所有意見均可能隨時因市場或其他狀況而變更,且無法保證國家、市場或產業之預期表現。本文件並非基金公開說明書,亦不構成買賣基金單位或服務之要約或請求,凡於任何管轄地區向任何對象提出前述要約或請求,若提出該要約及請求之人士或其對象不符法定資格,均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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